2008年6月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为你释疑
老板不签劳动合同外来务工者怎么办?
朱泽军

麻先生问:
  我是一名外来务工者,在一家企业做工已经三个多月了。我多次要求企业业主与我签订劳动合同,但业主总是找工作忙等借口,迟迟不跟我签劳动合同。问:业主不与我签劳动合同,怎么办?

  本报释疑:为解决不签劳动合同、劳动合同不规范问题,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。超过1年仍未订立,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因此,你可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要求企业支付双倍的工资。